楓之谷007中國時報【吳禮強、王繼緯╱台北報導】

張韶涵去年10月在微博宣布和經紀公司「青田」及委任唱片公司「福茂」約滿,但雙方對合約認知不同,19日「美妙」音樂宣布她加盟,8月推出暌違35個月的新專輯,福茂隨即表示已提告,總監吳怡芬在臉書上意有所指:「縱有千意,少了誠信,一切就不得不了…」

酬勞生歧見 缺乏互信

張2001年與青田簽10年經紀約,青田再將她唱片交由福茂打理,計畫每年發一張片,因此10年來她與福茂畫上等號,「正牌」經紀人林隆璇在她的演藝規畫上如隱形人。去年她發現晚收一筆酬勞,對福茂失去信任,且決定10年約滿,拒絕再合作,錄到一半的新專輯也暫停;但青田與福茂認為她沒發到10張專輯,主張仍有合作關係,雙方沒共識。

吳怡芬昨說,一直知道她和美妙接洽:「同業都知道她合約沒有解決,基於圈內倫理和道德不會和她接觸。」似酸美妙沒道義。美妙總裁王蓓芬說:「我明白唱片公司失去藝人的痛苦,我同情福茂,更同情藝人生命有限。」表示不干預張和福茂間的官司,只要確保張能履行美妙新約。張的妹妹、經紀人Connie說:「已收到福茂的通知,進入司法程序,不便多談。」

新合約保密 歡喜PO文

美妙拒透露合作專輯張數、年限及簽約金,表示新專輯預算超過2000萬。據了解,她自組工作室製作專輯,交由美妙企宣、發行,經紀利潤共享。3個月來,密切接觸10多次,她欣賞美妙對數位媒體市場的操作,新歌〈That Girl〉60秒版本20日起在大陸網站免費放送,宣告「那個女孩回來了!」她昨在微博發文:「當不好的事發生在你身上時,不要抱怨,除非你也抱怨那些發生在你身上,美妙的事物。」

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張韶涵加盟美妙-福茂告違約-21300099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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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舒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